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登记回执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当面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机关将: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年 月 日前予以答复。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延期答复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
□ 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 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 其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将延期至 年 月 日前予以答复。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补正通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本机关难以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请你(单位)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特此通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 书面 □ 电子邮件
□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费用。请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地点办理缴费手续。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书面 □ 电子邮件
□ 其他方式,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将向你(单位)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费用。请收到本告知书后,到 地点办理缴费手续。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或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 属于个人隐私或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 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属于:
□ 国家秘密
□ 商业秘密或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 属于个人隐私或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 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 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
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你(单位)向 (机关名称)咨询,联系方式: 。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提供日期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并于 年 月 日出具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第 号。
你(单位)已经办理妥当申请手续,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前按照你(单位)指定的/以下方式: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其他方式,具体为
向你(单位)提供该信息。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