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关于2017-201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定点管理具体事项的通知

根据市财政局长财行〔2017〕3 号文件,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县区单位)会议实行定点管理,采购定点酒店调整为139家,定点场所有效期从2017年3月3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各单位可以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http://meeting.mof.gov.cn/portal)查找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价格和其他基本信息。

区财政局行财科

2017年6月27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