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高新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长沙市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长沙市2018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全面建设现代化长沙的统一部署,围绕促进卫生计生事业优质内涵发展的主题,把握新时期卫生计生政策、医改、法治、群众新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和内涵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动卫生计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全市人民有更多健康获得感,确保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医改工作
(一)推进“三医联动”。进一步理顺“三医联动”机制体制,按照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定的方向路径,围绕重要领域和核心节点,坚定信心,大胆探索。切实抓好公立医院控费工作,制定差异化控费指标,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行为。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重点抓实按病种收付费病种的临床路径执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探索建立106个按病种收付费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并落实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
(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宣传,合理设定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推进和完善“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从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入手,优先覆盖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优质签约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平台,方便群众寻医问诊。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设,逐步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加强家庭医生签约中医药健康服务包的探索,不断提高签约服务内涵。切实把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落实公开监督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三)推进医联体建设。切实强化和规范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开展联合病床、无缝托管、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探索建立以大型三级医院为龙头,推动疾病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合理规范诊治的专科专病医联体模式;以及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根据疾病不同发展阶段,实行科学分工、服务联动的医联体模式,进一步发展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试点,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及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柔性流动等政策有效衔接,完善县乡村三级整合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同质化。
(四)深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构建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着力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推进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中的作用。发挥医联体将病人留在县域的作用,推动医联体完善内部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制度,畅通转诊通道。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医。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应用转诊信息系统,深化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精准转诊服务,实现从基层到大医院的有序转诊和有效转诊。
(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制定完善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指导意见,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立医院政府监管、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六)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建立短缺药品监测点,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纳入区、县(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坚决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开展“两票制”落实情况检查督导。积极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督查考核评比,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施高值医用耗材谈判机制和阳光采购机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优先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切实规范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集中采购,腾出空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最终使群众受益。
(七)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贯彻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产业政策,带动创新产业发展。推动建立健康产业发展管理体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薄弱的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基因检测、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
(八)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医改工作。协调市发改、财政、医保等部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与动态调整、补偿资金核查与下拨、医保支付总额控制机制完善与实施等工作。会同人社、财政部门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提升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会同人社、编制部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更加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快推进卫生职称改革。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单位赋予医学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决策权。
二、全面推进健康长沙建设
(九)完善“健康长沙”建设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长沙市推进“健康长沙”建设方案》(长办发〔2017〕25号)的要求,以“健康长沙”工作指标为导向,研究制订部门工作指南,完善考评体系,健全组织管理,突出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指标任务落地。落实《长沙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等规划要求,着力谋划好支撑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切实强化规划统筹和引领作用,促进资源布局的优化和服务体系的完善。
(十)提高居民健康素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民营养行动、心理健康促进、健康促进区(县)创建等专项行动。大力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引导群众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以营养、运动、慢病防治为工作重点,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促进及健康素养传播活动。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大力开展区域和场所健康促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养。
(十一)实施“健康长沙”建设项目。统筹区县(市)全面实施“健康长沙”PPP建设项目,以产业化、市场化方式,全面、加快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市直医院提质提档建设,建设市中心医院综合楼、一医院新住院大楼、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启动市中医院医养大楼建设,筹建市妇幼医院分院、口腔医院分院。建成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新校区(附属医院)。
(十二)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新的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出台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做好市政协民主评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继续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为抓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新建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6个、村(社区)卫生室30个。以基层适宜技术培训项目为抓手,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的推广培训。以科技特派员工作为载体,加强16家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县级医院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临床药学、肿瘤等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同质化培训;加强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精准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十三)加强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规范服务。完善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方式,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充分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基本建设和核心能力建设。完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治、管”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慢性病等管理工作,抓好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等国家、省级项目工作。推进各区县(市)疾病预防控制自主创新项目工作。加大对学校卫生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急性传染病防控力度,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抓好疫苗冷链储运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建立冷链系统温度监控平台。以巩固基础、强化演练为抓手,全面提升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急性血吸虫病感染防控、疫情监测工作,加快血防达标进程,推动全市达传播阻断标准,开福区达消除标准。加强地方病综合防治,保障市民健康权益。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十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构建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区、县(市)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支撑,乡镇(街道)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纽带,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妇幼健康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建设,推进优质的健康服务资源下沉。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完善长沙市妊娠风险预警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继续执行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床位资源共享和使用情况定期公布机制。做好省两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4.6万名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和5万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全面开展长沙市健康民生项目,新增孕妇免费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疾病4病筛查和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项目、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项目和35—64岁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目标人群自愿筛查全覆盖,逐步开展免费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项目、儿童安全用药基因、遗传性肿瘤基因筛查。认真抓好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管理,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创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继续做好围绝经期取环项目和爱心助孕特别行动项目。
(十五)加大综合监督执法力度。以创建省级示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为契机,全面夯实乡镇(街道)、社区(村)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执法网络。运用监督执法信息网络,提升工作效率。全面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监督职能转变,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力度。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参与、单位自身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模式。充分发挥长沙医疗APP平台作用,推进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公开,提升社会满意度。全面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推行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完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疗废物处置等传染病防治监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放射卫生监督,全面完成环保考核任务。开展打击“两非”和口腔、医疗美容等领域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行动,高效处置投诉举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十六)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夯实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基础,深化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构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推动区域影像、区域心电、区域病理、区域检验等远程医疗系统试点建设。逐步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检查检验结果等信息互通共享。完善以居民健康卡为联接介质的全人口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信息链,推动居民健康卡取代医疗机构各类门诊卡。
三、全面提升服务内涵
(十七)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探索公立医院现代管理制度,推进人事薪酬、后勤服务、招投标采购、成本核算等制度改革,强化医院内部管理,指导和支持公立医院全程标准化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新成立2—3个医疗质控中心,扩大质控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医疗质控信息化管理体系。积极推行9S管理,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护理服务水平,落实出院费用病区自助结算等便民惠民措施。继续实施医院等级评审和医疗机构巡查工作。
(十八)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加快省市共建公共卫生救治中心、120应急救援中心、血液中心、医调中心等“四个中心”建设。落实《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加强120应急救治能力建设,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整体功能和综合能力。加强急救车辆分类配置管理,逐步完善院前急救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急救服务需求,提升城市医疗服务品质和服务内涵。
(十九)加强重点医学学科建设和管理。结合市委市政府“人才新政”,出台全面提升医疗卫生人才学科水平实施意见。推进医学重点学(专科)建设。落实“3635”人才引进计划和科教兴医“25111”战略,研究制定医学重点学(专)科带头人和后备人才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加大高端人才培养力度,促进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实现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飞跃。加强新技术攻关,提升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治水平。做好“2015—2017年长沙市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终期验收,严格实行“优胜劣汰”考评机制,培育发展有特色优势的重点(特色)专科。加强医学重点学(专)科宣传,打造名医名科名院,形成品牌引领、典型带动、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新格局。巩固科卫协同、省市联合机制,探索建立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科研合作新模式。建立1—2家院士工作站,重点建设1—2家实验室。落实《长沙市医学研究所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强医学研究所建设与管理。建立全市医学科研重点项目课题库。聚焦常见病、高发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的研究,争取在国家及省市重点科研立项上有新突破。强化科研课题管理和成果转化,做好课题中期评估,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结题。积极申报科研成果鉴定和科技奖励,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派送优秀人才外出学习先进诊疗技术、管理和教学经验。探索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欧美等著名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专业技术、科研、教学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开展互访学习交流。
(二十)深化医教协同发展。出台全市科教兴医政策文件,加快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落实好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任务,二级以上医院新进本科以上临床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培率达到上级要求。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建设、师资培训、过程管理、考核评估,推进信息化建设、临床技能中心建设。加大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住院医师招收,落实住院医师政策待遇,提高住院医师培训质量。稳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加强全科医生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健全以“5+3”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为主体,以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有效补充的全科医生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师资队伍和基层实践基地建设,提升全科医生培养质量。探索以县为单位招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抓好全科医生转岗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推进医教协同发展。加强医院与医学院校的紧密对接,实现医学院校与医院在医疗技术服务、科研平台建设、教学研究改革、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二十一)实施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启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五项制度,深入推行“多学科诊疗、综合急诊急救、连续性医疗、日间手术、联合签约”五项服务,持续提升“优质护理、合理用药、医院后勤保障、人文素养医患沟通、信息化应用”五项能力。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全面实施“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五项制度常态化,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好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做好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深化医疗机构改进就医体验、改善医患关系举措,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内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
四、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
(二十二)完善中医药发展机制。加大《中医药法》的宣传力度。按照《长沙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长沙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适应中医药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强化基层中医服务区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十三)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启动名方名药工程,加强对经方验方的收集整理,推行院内制剂的备案管理。组织实施长沙市第二批中医类别全科医师生转岗培训工作。对10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中医药知识科普专干培训,组建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骨干队伍,对10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层中医医师开展分类培训,掌握6类15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区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和基层中医名科建设项目的中医骨干人员分批次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以达到2020年掌握4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目标。启动3—5个中医药文化知识科普宣传基地建设项目。
(二十四)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完成岳麓区、浏阳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复评,制作中医药工作主题宣传片,抓好创建工作“回头看”和整改落实,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
五、全面做好计生工作
(二十五)推动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探索推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鼓励引导公民按政策生育,适当提升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推进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队伍、职能、理念融合,着力提升基层计生服务管理队伍素质和能力。以争创省级优秀单位为抓手,促进基层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努力培育“政府、群团、社工、社会”多元共治的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二十六)提升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全面推进生育登记服务,巩固基层网络队伍,规范服务管理行为。广泛推行“诚信计生”,加快推进计划生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内部业务协同和跨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计划生育考核方式。开展数据清理核查工作,努力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夯实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做好出生人口预报预警。全面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兼容、协同管理和信息共享。
(二十七)提升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修订《长沙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法》,做好计生奖扶对象的资格确认、目标人群申报、资金需求测算、资金发放等工作。推广应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信息化工作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力度,巩固落实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家庭发展能力。继续开展“国际家庭日”主题活动。以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和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议事制度,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
(二十八)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水平。深化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加强信息管理。充分发挥委内“一盘棋”和系统“一盘棋”作用,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县(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示范点建设。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场所建设,进一步深化工业园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十百千万”工程。持续推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加强示范社区建设,培育社会融合典型。
(二十九)提升计生协工作水平。继续推动区、县(市)计生协落实“参公、入序、三定”工作。支持计生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改革创新服务管理机制,以项目管理等方式,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助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真落实好对计生特殊家庭的住院护理补贴项目,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促进行动等工作,努力发挥好计生协组织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中的优势和作用。
六、全面推进党建工作
(三十)加强系统和行业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四个意识”落实在岗位和行动上。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扎实做好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机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继续加强民营医院党建工作。
(三十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等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委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纪委工作,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防控预警机制,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加强卫生计生项目建设、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医疗服务、医药购销、利益导向等主要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七、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三十二)强化行业监管。深入开展“转作风、优服务”主题活动,推出一批新的服务便民实事举措,提升卫计系统形象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切实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九不准”规定,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收费专项整治,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重点开展健康体检、临床合理用血等专项检查。充分运用“等级评审、质量评价、技术备案、准入”等手段,强化对医疗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开展健康体检、医疗广告、临床技术应用、临床合理用血等专项检查。全面落实抗菌药物专项抽查、高值耗材合理使用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推进省市县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参与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使用并完善医院经济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项目督查,坚决纠正不合理收费、多收费、乱收费等突出问题。
(三十三)严格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举措,配合做好规章政策的立改废释,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相关工作,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强化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坚持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医院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切实推动全系统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十四)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讲好卫生计生故事,宣传医改和卫生计生工作的新进展、新政策和新成就,宣传各种便民、利民和惠民举措,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挖掘培育宣传正面典型,开展首个“中国医师节”以及护士节的庆祝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尊医重卫的氛围。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增强阵地意识、引领意识和创新意识,注重新媒体宣传,完善舆情应对机制。
八、全面推动事业发展
(三十五)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患者大病精准救治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定点医院的减免措施、“光明扶贫工程”等工作。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以重点人群、重点病种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大病救治慢病签约扩面提质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填平补齐工程,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减少因病返贫存量,遏制增量。强化贫困人口患病情况调查,准确掌握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及时更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数据库。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加大经费投入,健全医疗兜底保障机制,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85%。
(三十六)提升政务工作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完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重点任务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推动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加强文件、会议规范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化。加强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三十七)强化行业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机制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压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领导带队督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明确综治维稳各项工作责任,大力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维护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平安稳定。
(三十八)统筹做好其他工作。认真做好援藏援非工作。强化文明创建、精准扶贫、“一推行四公开”和信访维稳工作。加强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干部保健和老干部工作,加强党建带工、青、妇建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工作,不断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