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决策部署,以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为总揽,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快推动“校校成优校、师师做良师、生生皆成才”,努力让每一个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加强教育党建,确保正确办学方向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推进十九大精神进校园、入头脑。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切实履职担当作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好意识形态教育,强化教师授课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对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论坛、社团等阵地的管理,加强网络管理,确保学校正确办学方向。
2.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把2018年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实施“基层党建质量年”行动,制定中小学校党支部建设“五化”标准,促进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3.注重干部选拔培养。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工作,探索新任干部评价考核制度,选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干部,注重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建设一支60人左右的市级名校长队伍。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的作用,强化正风肃纪,盯紧管好招生收费、招投标、师德师风、办学规范等关键领域,营造良好教育行风。
二、落实立德树人,提升素质教育水平
5.完善德育系统化推进机制。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总结德育项目化管理经验,推出长沙德育模式。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创设儿童友好型成长环境,结合市委“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实施垃圾分类、绿色出行、两型学校建设等重点项目,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习惯。挖掘学科德育因子,创建一批研学旅行基地,改版综合实践服务管理平台,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加强团、队工作和家庭教育指导,实现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的有机结合。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抓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队伍,提高思政课教学效果。
6.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进一步巩固小学减负成果,研制出台中学减负文件,严查、重处义务教育“赶进度、超难度”教学现象;严格落实教辅材料征订“一科一辅”等规定;严格民办培训机构准入制度,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切实解决违背教育规律开展培训、组织“小升初”招生考试等问题;建立明查暗访机制,把督查结果作为考评学校的重要依据,严控“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探索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制度,建好、用好在线学习资源平台,满足学生假期学习和差异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大力宣传、普及科学育人理念,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7.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以落实“体艺2+1”为重点,深入推进“一区一特色”,突出抓好体育特色创建;探索将体艺项目考核成绩纳入中小学生毕业条件;深化美育综合改革,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美育实践活动;实施体质健康增量评价,将初一、高一新生体质监测结果作为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抓实结核病等传染病防控及饮水、食堂管理,加强生命教育,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阳光心态,减少学生非正常伤亡现象。
三、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优质均衡发展
8.加快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完善学前教育布局,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落实幼儿园规划建设相关法规,确保幼儿园学位增长满足“全面二孩”、户籍开放、城市扩容等政策深入实施后的学位需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5%。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基本完成配套幼儿园移交任务;支持发展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到76%。推进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坚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9.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相关政策文件,出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促进优质资源均衡发展。研制儿童友好型学校创建标准并启动创建工作。新改扩建中小学校25所,研制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及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300所。启动1所以上国际学校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一校一案”;健全城乡学校对口支援制度,加大帮扶力度,拓展网络联校服务范围,扩充网络联校学科门类,提升网络联校服务质量。全面完成国家、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支持区县(市)申创全国第一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10.推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加快培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进度,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力争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3%。
11.抓实教育扶贫攻坚行动。推进精准帮扶,完善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库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资助制度,确保精准识别、精准资助。推进全程帮扶,保障建档立卡学生从幼儿园到研究生不因贫失学、因学致贫。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寄宿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四、深化教育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2.深化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修订非学业评价测评工具和学业质量评价模型,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信息系统,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引导学生成长、教师进步、学校发展。
13.推动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从2018年秋季高一年级新生起按国家新课程标准开展教学,适应新高考改革需要,统筹抓好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配备、选课走班、生涯规划教育等工作,促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14.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与高考进一步对接,改进高中“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方式,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统筹制订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巩固“公办不择校”改革成果,修订民办初中招生办法,解决民办学校办“占坑班”、乱招生、乱收费等问题;扩大中职学校本地生源比例,规范民办中职学校招生秩序。
15.逐步化解大校大班。加大学校建设力度,逐步消减大规模的学校;推动国家标准班额建设,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力争按照小学45人、初中50人的班额标准实行阳光招生;并确保小学2-3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2-3年级、高中1-2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16.推动办学体制机制改革。适时研制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启动研制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地方政策,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制定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完善民办学校行政审批规程及民办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17.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放”要做好加法,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管”要做好减法,推行负面清单制度,精简职能,严密监管;“服”要做好乘法,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深化阳光服务。
18.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制定智慧学校建设标准,建成教育云平台;加强名校、名师网络课堂建设,完善长沙市在线学习中心建设,开发覆盖所有学段、学科的微课资源。探索智慧教学模式,整合、清理、规范教育类移动应用程序,推进教育教学方式变革。
五、优化教育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19.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完善校企合作政策支撑体系,引入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师资培训,推动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加强民办职业学校质量监测;承办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培养一批参与课程建设与标准制定的优秀教师以及具有工匠精神的技能型人才。
20.推进高等教育品质提升。加快筹建长沙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支持商贸旅游职院建成省卓越职业院校、申创国家优质职业院校,指导长沙职院和湖南信息职院申创省卓越职业院校。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和资金,支持驻长高校开展“双一流”建设。推进市属高校管理改革,扩大财务授权支付范围、额度及资产管理自主权。
21.完善终身教育推进机制。建好长沙市终身教育学习网和微信公众号,新建20个社区学习中心,整合学校教育、企业教育、家庭教育等资源,完善全民教育体系。
六、强化德能并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
22.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出台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制定教师违纪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方案,严查重处教师家教家养、补课收费、参与家长或家长委员会组织的补课、参与组织民办学校考试招生等问题。
23.完善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出台《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名校长(园长)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和《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卓越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启动新一轮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首批遴选600人左右,建立市级优秀教师库;新建一批名师工作室(站);选拔一批“未来教育家”和“青年精英教师”培养对象。推动新技术与教师专业发展有机融合,完善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混合式研修,建立教师随时可学、随地可学的常态化发展机制;培养1.2万名信息技术应用能手,完成1600名骨干教师滚动培训、400名异地高端研修任务。承办首届湖南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24.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全市教职工运动会,进一步丰富教职工生活。大力培植尊师重教文化,深入实施教师幸福工程,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获得感、幸福感,激发教师工作热情与活力。
25.改革教师管理体制。出台《优秀在编教师市内跨区域交流办法》,实现城区优秀教师跨区域无障碍流动。允许学校按有关政策自主选人用人、设置内设机构和岗位比例。
26.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教师编制政策,着重解决乡村教师队伍结构短缺问题。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新建、换届10个名师农村工作站,定向培养300名免费师范生,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七、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27.全面加强依法治教。加强依法行政,开展城区国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权证办理遗留问题处理专项行动,确保学校产权登记在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名下。深化依法治校,以承办“全省推进落实教代会制度现场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学校章程落地,逐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评办法,防范学校法律风险。
28.强化教育督导评估。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评估和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启动教育现代化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强化评估监测结果运用,督促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引导学校内涵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及队伍建设的意见》,针对重点热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市直学校督导,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工作。
29.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既要鼓励,更要规范。坚持“关后门”与“开前门”相结合,开展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的专项治理,加大督查力度,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加大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力度,建立民办学校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和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民办教育良好形象。
30.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健全教育投入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加强学校内部控制,研制学校资产配置标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和资金绩效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1.保障校园平安稳定。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抓好消防、交通、预防溺水、防治校园欺凌等安全教育,搭建联通全市学校的安全监管平台,推进校车智能化监管,确保师生平安。
32.优化教育舆论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强化主动宣传、立体宣传,建立舆情全天候监控机制,及时做好政策法规、热点问题、重大成就等方面的宣传、解读,合理 引导社会预期;发挥教育公共服务中心职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环境。
33.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工会、史志年鉴、老干、关工委、妇委会、信访接待、计生服务等各项工作。
长沙市教育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