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便民服务 > 教育文化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长教通〔2017〕14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近期发生的2起较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根据《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发〔2017〕12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自2017年7月至12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学校自查与教育行政部门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格防范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车公司,其中校车公司的检查由各校车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主体责任落实层面。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等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落实情况。

(二)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监管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省安委会(办)暗访督查、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4.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涉校涉生各类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5.“三大行动”及“打非治违”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7月31日前)。

1.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7月底前,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电话:84899775,传真:84890295,邮箱:512462501@qq.com)。

2.全学校(幼儿园)对照安全检查表(见附件),开展学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学校内部公布,并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监督,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11月30日)。

1.在学校(幼儿园)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对表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

2.每月3日前,各区县(市)教育局将开展大检查集中整治的阶段性情况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

3.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9月15日、10月15日前,各区县(市)教育局分别上报1批次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幼儿园)名单(含存在安全隐患的详细描述),由市教育局集中统一曝光。

4.市教育局领导同志落实好双月份的安全工作带队检查督查。

(三)跟踪复查、认真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起)。

1.各区、县(市)教育局在对事故多发地区、重点学校和高风险领域继续开展检查的同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2.各单位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12月20日前,各单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

3.全市教育系统将大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学校生产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强化联合执法。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关学校不及时整改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联合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重处。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浓厚氛围。

(四)落实“一单四制”。各单位要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的要求,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长沙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

相关文档